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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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构〔2016〕2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6〕2号)有关要求,为推进我市政府投资基金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江门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吴晓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赵剑雄(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潘创明(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彭章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伍炜波(市科技局局长)
汤惠红(市财政局局长)
周 文(市商务局局长)
郭建红(市审计局局长)
林伟勤(市国资委主任)
  曾锦俊(市金融局局长)
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主任由汤惠红同志兼任。管委会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江府办〔2016〕2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江府构〔2016〕2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6〕2号)有关要求,为推进我市政府投资基金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江门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吴晓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赵剑雄(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潘创明(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彭章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伍炜波(市科技局局长)
汤惠红(市财政局局长)
周 文(市商务局局长)
郭建红(市审计局局长)
林伟勤(市国资委主任)
曾锦俊(市金融局局长)
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主任由汤惠红同志兼任。管委会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江府办〔2016〕2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