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2016〕3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大民政”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联系市民政局。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附件:
| 索引号: | 000014349007062431/2016-00477 | 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8-02 |
| 名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大民政”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
| 文号: | 江府办〔2016〕30号 | 发布日期: | 2016-08-02 |
| 主题词: | |||
江府办〔2016〕3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大民政”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联系市民政局。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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