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17〕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各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
附件:
| 索引号: | 000014349007062431/2017-00008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1-09 |
| 名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各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 ||
| 文号: | 江府〔2017〕1号 | 发布日期: | 2017-01-09 |
| 主题词: | |||
江府〔2017〕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各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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