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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函〔2017〕12号
市教育局:
《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三区一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15-2030)的请示》〔江教报(201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门市“三区一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与鹤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中小学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该《规划》可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调整的技术依据。
四、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
江府函〔2017〕12号
市教育局:
《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三区一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15-2030)的请示》〔江教报(201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门市“三区一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与鹤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中小学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该《规划》可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调整的技术依据。
四、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