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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构〔2017〕2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江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政策和措施;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保障工作体系,健全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救助管理;督促检查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责任和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梁许赞 副市长
召 集 人:莫劲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鸿猷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岑明俸 市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尹安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丁占锁 市信访局副局长
沙向雄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宋灵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侯永豪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姚  亮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红军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王豫凤 市司法局纪检组长
胡其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 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林劲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谭俊彦 市农业局副局长、扶贫办主任
曾子冉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伍国顺 市外侨局副局长
李华杰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方金旺  市统计局副局长
雷健强 市法制局副局长
叶卓平 市金融局副局长
张富全 市网信统筹局专职副局长
苏劲伟   市社保局副局长
薛丽瑶   市总工会副主席
周穗花   团市委副调研员
苏慧芬   市妇联副主席
林锦云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李润娇   市残联副理事长
欧锦驱   市地税局副局长
朱小斌   国家统计局江门调查队副队长
何 斌 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黄小详 江门银监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该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原由市民政局牵头的市社会救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从即日起撤销,相关工作纳入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职责范围。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江府构〔2017〕2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江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政策和措施;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保障工作体系,健全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救助管理;督促检查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责任和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梁许赞 副市长
召 集 人:莫劲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鸿猷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岑明俸 市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尹安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丁占锁 市信访局副局长
沙向雄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宋灵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侯永豪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姚 亮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红军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王豫凤 市司法局纪检组长
胡其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 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林劲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谭俊彦 市农业局副局长、扶贫办主任
曾子冉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伍国顺 市外侨局副局长
李华杰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方金旺 市统计局副局长
雷健强 市法制局副局长
叶卓平 市金融局副局长
张富全 市网信统筹局专职副局长
苏劲伟 市社保局副局长
薛丽瑶 市总工会副主席
周穗花 团市委副调研员
苏慧芬 市妇联副主席
林锦云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李润娇 市残联副理事长
欧锦驱 市地税局副局长
朱小斌 国家统计局江门调查队副队长
何 斌 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黄小详 江门银监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该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原由市民政局牵头的市社会救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从即日起撤销,相关工作纳入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职责范围。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