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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17-14146 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0-26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江门市产业园区扩能增效目标责任专项考评情况的通报
文号: 江府办函〔2017〕230号 发布日期: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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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江门市产业园区扩能增效目标责任专项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10-26  浏览次数:-
(&NBSP;   江府办函〔2017〕23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工作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江府办〔2014〕44号)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江门市产业平台扩能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经信园区〔2017〕13号)要求,持续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七个一”专项行动,促进“1+6”园区提质增效。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及《2017年江门市产业平台扩能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开展了2016年度“1+6”园区扩能增效目标责任专项考评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1+6”园区扩能增效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各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园区鼓足干劲,主动作为,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七个一”专项行动全面铺开,达到了预期效果。“1+6”园区共盘活闲置土地1519.58亩,处理空置厂房26.58万平方米;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3.57亿元;新引进项目(签约及落地)69个,计划投资额181.91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6个。   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2266.02亿元;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68亿元,超额完成2016年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30亿元目标任务;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48.96亿元,同比增长10.1%,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41.82亿元)52.69%;实现全口径税收80.78亿元,占全市工业企业税收(153.72亿元)52.55%。   二、考评结果   经考评组综合评定,在2016年度扩能增效目标责任专项考评中,“1+6”园区考核均能达标。同时,对园区各项指标达标,且排名位列东部园区前两名及西部园区第一名的园区评定为优秀等次,予以通报表扬。   排名   园区名称   考评等次   东部三区一市   1   江门滨江新城   优秀   2   鹤山工业城   优秀   3   江门国家高新区   达标   4   新会银洲湖   达标   西部三市   1   开平翠山湖科技产业园   优秀   2   台山工业新城   达标   3   恩平工业园   达标   备注:鉴于全市园区在推行“一条龙”服务和打造一支专业队伍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本次只对清理一批土地、规划“一张蓝图”、配建一套标准设施、建设一批重点项目等任务指标进行考评。   希望荣获优秀等次的园区能够再接再厉,持续加大园区扩能增效“七个一”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园区发展水平,为我市工业经济注入强大动力。其他园区要查明原因,补齐园区短板,进一步提高园区建设和经济运行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和明显成效。   &NBSP;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NBSP; 2017年10月26日)
 

江府办函〔2017230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工作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江府办〔201444号)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江门市产业平台扩能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经信园区〔201713号)要求,持续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七个一专项行动,促进“1+6”园区提质增效。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及《2017年江门市产业平台扩能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开展了2016年度“1+6”园区扩能增效目标责任专项考评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1+6”园区扩能增效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各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园区鼓足干劲,主动作为,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七个一专项行动全面铺开,达到了预期效果。“1+6”园区共盘活闲置土地1519.58亩,处理空置厂房26.58万平方米;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3.57亿元;新引进项目(签约及落地)69个,计划投资额181.91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6个。

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2266.02亿元;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68亿元,超额完成2016年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30亿元目标任务;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48.96亿元,同比增长10.1%,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41.82亿元)52.69%;实现全口径税收80.78亿元,占全市工业企业税收(153.72亿元)52.55%

二、考评结果

经考评组综合评定,在2016年度扩能增效目标责任专项考评中,“1+6”园区考核均能达标。同时,对园区各项指标达标,且排名位列东部园区前两名及西部园区第一名的园区评定为优秀等次,予以通报表扬。

排名

园区名称

考评等次

东部三区一市

1

江门滨江新城

优秀

2

鹤山工业城

优秀

3

江门国家高新区

达标

4

新会银洲湖

达标

西部三市

1

开平翠山湖科技产业园

优秀

2

台山工业新城

达标

3

恩平工业园

达标

备注:鉴于全市园区在推行一条龙服务和打造一支专业队伍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本次只对清理一批土地、规划一张蓝图、配建一套标准设施、建设一批重点项目等任务指标进行考评。

希望荣获优秀等次的园区能够再接再厉,持续加大园区扩能增效七个一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园区发展水平,为我市工业经济注入强大动力。其他园区要查明原因,补齐园区短板,进一步提高园区建设和经济运行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和明显成效。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