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构〔2018〕5号
蓬江区人民政府、市滨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滨江新区建设发展的意见》(江府〔2018〕3号)精神,为加强滨江新区范围内有关城乡规划事项的统筹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江门市滨江新区城乡规划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一、主要职责
负责审议区域内的年度规划编制计划、专项规划方案以及重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协调复杂规划事项。属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内的审议事项,须报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法定规划经审议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委员会组成
(一)主任(1名):
李欣立 蓬江区委副书记、区长,滨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二)副主任(3名):
陈常岷 蓬江区委副书记,滨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棠下镇委书记
黎国新 蓬江区委常委、滨江新区党工委委员
容瑞钊 江门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三)政府及职能部门委员(8名):
文 丽 蓬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亢雁直 蓬江区副区长
江宁进 滨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总工程师
莫锡灿 江门市城乡规划局蓬江分局局长
欧健雄 蓬江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
谢栋华 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长
区万胜 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茂槐 蓬江区商务局局长
(四)江门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2名):
宋 强 江门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马富强 江门市政协常委
(五)专家及公众代表(5名):
赖东林 蓬江区人大代表、滨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局高级工程师
乔 柱 蓬江区政协委员、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规划测绘队队长
刘敏超 五邑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
沈浩波 蓬江建筑设计院专家
陈奇睿 六艺建筑设计院专家
三、委员会办公室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滨江新区规划局,负责协调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跟踪落实会议的审议意见。滨江新区规划局局长兼任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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