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62431007062431/2018-03391 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5-28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门市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文号: 江府〔2018〕15号 发布日期: 2018-05-2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门市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8  浏览次数:-

江府〔2018〕15号

 

新会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新局、市城乡规划局:

为切实保护好我市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侨乡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5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分批调查研究、征求有关区和市相关单位意见、社会公示、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等环节,确定我市7处建筑纳入《江门市历史建筑名录》,现予公布。请你们按照国家、省、江门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保护和管理工作。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1.江府〔2018〕15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