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主城区城市景观设计》的批复
江府函〔2019〕161号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主城区城市景观设计的请示》(江自资〔2019〕8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设计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该设计成果作为江门市主城区城市景观规划建设指引,有关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9日
| 索引号: | 11440700007062431G/2019-00238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11-19 |
| 名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主城区城市景观设计》的批复 | ||
| 文号: | 江府函〔2019〕161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 主题词: | |||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主城区城市景观设计》的批复
江府函〔2019〕161号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主城区城市景观设计的请示》(江自资〔2019〕8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设计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该设计成果作为江门市主城区城市景观规划建设指引,有关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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