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北街甘化地段(PJ05-F)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
江府函〔2019〕163号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北街甘化地段(PJ05-F)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江自然资〔2019〕 8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公布,并作为《江门市北街甘化地段(PJ05-F)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年7月25日批准)成果的补充内容。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9日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