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5 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市政府第十五届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12月25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
根据我市实际,江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2016年8月31日江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索引号: | 11440700007062431G/2020-0009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12-25 |
| 名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 | ||
| 文号: | 江门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
| 主题词: | |||

第 5 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市政府第十五届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12月25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
根据我市实际,江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2016年8月31日江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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