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20〕58号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江海区中心区地段(JH02-H)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江自然资〔2020〕2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门市江海区中心区地段(JH02-H)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该《规划修改》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修改》再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