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2020〕19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700007062431G/2020-00537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5-27 |
| 名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 | ||
| 文号: | 江府办〔2020〕19号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
| 主题词: | |||
江府办〔2020〕19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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