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21〕6号
蓬江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报请批准<蓬江区2020年度56号地块规划条件><蓬江区2020年度66号地块规划条件>及<蓬江区2020年度68号地块规划条件>的请示》(蓬江府报〔202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蓬江区2020年度66号地块规划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予以批准。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的要求实施。
此复。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