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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31G/2021-00119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2-03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A3地块东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号: 江府函〔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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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A3地块东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2-05  浏览次数:-

江府函〔2021〕19号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A3地块东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江自然资〔2021〕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