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31G/2021-00580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6-24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高新区2、3、4、11、12#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文号: 江府函〔2021〕109号 发布日期: 2021-07-1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高新区2、3、4、11、12#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7-19  浏览次数:-

江府函〔2021〕109号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高新区2、3、4、11、12#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江自然资〔2021〕3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公布,并作为《江门市高新区2、3、4、11、12#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6年12月7日批准)成果的补充内容。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公共设施配套及道路交通,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该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