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21〕10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4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700007062431G/2021-00697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8-14 |
名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文号: | 江府办函〔2021〕107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
主题词: |
江府办函〔2021〕10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