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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31G/2021-00821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25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号: 江府办函〔2021〕129号 发布日期: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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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浏览次数:-

江府办函〔2021〕12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江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紧制定并公开实施方案。各市(区)政府、各部门需于2021年10月30日前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在本单位网站上主动公开,并在实施过程中抓好协调督办,对项目实施效果负整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分工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网站检查各单位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公开情况,积极做好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督促工作。

  二、跟进和报送实施情况。各单位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详细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对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收集相关报道或网页图片资料。请各市(区)政府、各部门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总结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包括开展的工作及效果,附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及报道、网页图片资料等)。

  三、加强实施效果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将认真审阅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情况,结合网上核查,综合提出考评意见,并将其作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重点内容之一。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



附件:

1.江府办函【2021】12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