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21〕149号
江海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实施。根据要求,现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门市高新区(江海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1年)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1〕107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方案》一并贯彻落实。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700007062431G/2021-00968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 名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1年)批复的通知 | ||
| 文号: | 江府办函〔2021〕149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 主题词: | |||
江府办函〔2021〕149号
江海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实施。根据要求,现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门市高新区(江海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1年)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1〕107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方案》一并贯彻落实。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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