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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31G/2021-0103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1-24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号: 江府构〔2021〕41号 发布日期: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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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0  浏览次数:-


江府20214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快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统筹谋划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形成合力、协同推进;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1. 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协调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总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决定事项并印发相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市委、市政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附件: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24日     


附件

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曹 阳  副市长

召 集 人:莫劲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少强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李浩军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梁润方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谦  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崔秋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谭俊彦 市水利局副局长

黄伟民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