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22〕91号
新会区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合成围(土名)地块规划条件的请示》(新府报〔2022〕39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予以批准。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 6月10日
索引号: | 11440700007062431G/2022-00519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6-10 |
名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合成围(土名)地块规划条件》的批复 | ||
文号: | 江府函〔2022〕91号 | 发布日期: | 2022-06-15 |
主题词: |
江府函〔2022〕91号
新会区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合成围(土名)地块规划条件的请示》(新府报〔2022〕39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予以批准。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 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