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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31G/2022-0064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26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江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江府函〔2022〕116号 发布日期: 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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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江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9  浏览次数:-


江府函〔2022〕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26号)精神,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做好我市土壤普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江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各项部署,由农业农村部门履行牵头职责,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有关单位,细化编制我市实施方案,以耕地作为普查重点,并查清园地、与食物生产相关的林地、草地,以及与可开垦资源相关的未利用地土壤情况,各成员单位在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领导。副组长:协助协调农业农村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成员: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