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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31G/2022-00684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8-10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
文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 发布日期: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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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8-16  浏览次数:-


艺术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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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284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十六届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吴晓晖

2022810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工作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518日江门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