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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31G/2022-00745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9-13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B车用汽油的通告
文号: 江府告〔2022〕5号 发布日期: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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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B车用汽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9-23  浏览次数:-


江府告〔2022〕5号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B车用汽油的通知》(粤府函〔2022〕15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国ⅥB车用汽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开展油品升级工作

  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国ⅥB车用汽油(乙醇汽油试点加油站同步供应国ⅥB车用E10乙醇汽油),同时停止在市内销售低于国ⅥB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

  市内成品油销售企业自2022年9月1日起逐步有序置换国ⅥB车用汽油。

  二、国ⅥB车用汽油质量要求

  全市范围内销售的国ⅥB车用汽油应符合《车用汽油》(GB17930-2016)表4规定的技术要求,车用乙醇汽油应符合《车用乙醇汽油(E10)》(GB18351-2017)表3规定的技术要求,全年蒸汽压均不超过60KPa,并销售92号、95号、98号产品。

  三、及时更新加油站油品标识

  全市各加油站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国ⅥB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明确标注名称、牌号和等级。

  四、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

  各县(市、区)政府,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综合整治,密切关注油品标准和质量状况,坚决整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车用燃油质量、计量和价格问题投诉举报电话:12345。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