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江门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江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江门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提高政策公开质量、规范留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继续认真做好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调整,加大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稳就业保就业、教育医疗、营商环境优化、乡村振兴、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各级各部门积极通过政务新媒体及时推送我市最新的政策措施和政务动态,提高了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2023年,全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数量分别为1294368宗、24675宗和188.2万宗;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金额136612.99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3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433件,占46.2%;不予公开43件,占4.6%;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88件,占30.7%;不予处理16件,其他处理158件,占18.5%。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7起,行政诉讼6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深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公开,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动态管理工作,提高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策的便捷度和精准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认真做好与“粤企政策通”“粤商通”等涉企政策平台互联互通,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为企业提供开公司、办业务、找政策、提诉求、查信用、招人才、融资金、拓商机等主题特色服务。完善电子公报建设,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历史公报电子化工作,打造数据完备、规范权威的全市政府公报电子数据库。
(五)回应关切方面。认真做好重大政策的宣传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综合图文动画、短视频、动漫、音频、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度解读,积极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收到网民给市政府主要领导有效留言695条,已办理回复695条,办结率为100%;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信息20条,均已及时办理回复;帮助解决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各地、各部门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分值权重4%,优化调整政务公开考核事项和评分标准,务实细致开展考核。压实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市10家政府网站和200多家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管,建立完善纠错反馈机制及时通报错情,确保安全运行。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应急响应处理能力。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根据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需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答复、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水平的指导工作。
(二)政府网站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常态化读网、查网能力仍需提升,政府网站的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建设和栏目内容维护需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三)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有待提升。信息发布全流程监管需继续加强,督促整改力度需进一步强化。
下来,我市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各主管单位责任,全面、规范地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加大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力度,指导各级各部门梳理政务新媒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规范运营管理;聚焦我市出台的重大政策,主动解疑释惑,加强政民互动,为我市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发出1份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