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24〕68号
江门市新会区金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金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监事的申请材料》收悉。因机构改革,原江门市金融工作局职能由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接。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2009〕10号)、《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等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司监事由“陈杰波”变更为“莫云程”。
请你司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