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25〕186号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高新区JH03-R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江自然资〔2025〕7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予以批准、公布。
二、该规划成果范围内的用地布局、开发强度,应严格按规划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