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至8月27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就《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积溪石场JM-PJ-01-02-01)单元详细规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控规局部修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本局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份。该意见由规划所在地段的村民提出,主要反映用地性质、道路通行、防洪排涝、后期实施等建议,我局已落实与空间规划有关的建议,并对不属于空间规划内容的建议进行了解释,有关情况已书面答复该村民。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上述意见答复说明如下:
一、关于预留村集体发展用地或配套商业的建议,本控规已规划科研用地与商业用地,开发建设时可结合实际需求建设餐饮、超市、员工宿舍等产业配套商业设施。
二、关于由本村集体合作社参与经营或入股及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的建议,属于项目实施、运营管理等基层行政管理事务,不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内容,已建议村民向属地镇政府和区政府提出诉求。
三、关于加强排水与防洪设施建设的建议,已采纳村民建议,由设计单位结合专家意见细化排水规划,优化场地标高,增强雨水滞蓄能力,完善排水系统,复核排水能力,可满足三十年一遇排涝标准要求。
四、关于交通和村庄道路预留的建议,本规划新增规划一路、规划二路等市政道路,与江门大道过路涵洞和两侧辅道进行了联接,可供村民自由通行,更加方便村民出行。
特此说明。
原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www.jiangmen.gov.cn/hdjlpt/yjzj/answer/5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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