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昵 称 | 小明 | 留言时间 | 2026-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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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 医保关系转移 | ||
| 内 容 | 我在2006年将在北京的社保转移到江门(当时的政策,只能转社保,不能转医保),我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以查到之前在北京的医保购买记录,请问,现在我可以将之前在北京购买的医保转移过来吗,将年限合并到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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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时间 | 2026-05-08 | 答复时间 | 2026-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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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蓬江区医疗保障局 | ||
| 答复内容 | 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医保关系转移业务。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参保人电话联系,并根据参保人具体情况对业务办理流程做了详细指引。参保人在后续情况中如有疑问,可致电我中心服务电话0750-3981388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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