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类别: 建议
标题: 希望建立养狗强制管理制度
来电人: 张先生
来电时间: 2019年9月27日
来电内容: 养狗要文明的建议,希望建立强制管理制度。


受理单位: 蓬江区政府
办理时间: 2019年9月27日
回复内容:

办理情况: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已于2019年10月9日,向投诉市民进行电话回访,向其解释目前犬只管理相关法律及政策。市民主要的建议是希望政府尽快制定详细的养狗的法规,并且政府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此建议已超过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权限。大队民警向该市民介绍了作为基层公安民警对平时养狗不文明的行为主要以劝导为主,关于订立地方养狗法规是人大部门的职责。大队也将立法诉求向市公安局进行了报告。该市民对此次答复表示理解,基本满意。目前,江门本市的养犬管理条例正在酝酿中,距离出台尚有一段时间。现阶段政府部门对犬类管理的法律依据为《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修订)》(1997年12月31日施行)、但对养犬环节规定模糊,且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和《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对不当养犬行为有处罚规定,但表述较为笼统,基层执法有一定难度。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针对广大热心市民提出的意见,为了更好地做好犬类管理工作,我区将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与区人大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城市管理立法。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明晰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权力、执法职责,让执法工作有力可发、有路可循。

二是加强宣传,管理犬只,归根到底还是管理好人。对于养犬管理,我区将走好三部曲:“宣传教育——严格执法——形成习惯”。万事开头难,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是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开端。

三是将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犬类管理专题报道宣传,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印发宣传单张、派发小礼品、结合“六进”宣传、举办专题活动等方式向市民深度宣传解读有关饲养动物管理的规定,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同时,通过曝光城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规范市民养犬行为,通过舆论压力倒逼市民文明养犬。要真正实现养犬管理落地开花,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执法。因此,下一阶段,我区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实现养犬执法“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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