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kensi
留言日期:
2021-07-26
主题:
门诊就医待遇
内容:
开平市居民,未曾定点任何医疗机构,拟打算在江门市中心医院看门诊,能否享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如不能,是否可以去居住地医保局进行报销?还是不能报销,直接由居民全额支付治疗费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7-26
答复时间:
2021-07-26
答复单位:
江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答复内容:

您好!一、按照江门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和一家非基层医疗机构,作为个人普通门诊定点机构。新增门诊选点时间不作限制,参保人在就医前办理选点手续即可。但若需变更下一年度个人普通门诊定点机构的,则需在每年的10月至12月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手续的,从次年1月1日起,将按规定视为继续选定原普通门诊定点机构。二、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报销。提交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未成年人的需携带户口簿) 2、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 3、医保IC卡 4、住院发票正本 5、住院费用总清单 6、疾病证明书 7、出院小结或病历簿(注:病历簿需写明有出院记录的) 8、属医技类费用(如CT、MRI等),还须提供检查诊断报告单复印件 9、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生育或终止妊娠的) 10、属外伤的需提供村委会证明并到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加意见或单位证明 11、属车祸受伤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正、副证。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三、体检无法享受门诊报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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