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周生
留言日期:
2023-02-12
主题:
关于二手房住户子女入学问题
内容:
问题:教育局文件说明已购买并获得不动产权证的二手房业主子女,户籍已迁入该房产单元,并为实际居住地,且该房产单元前五年内(从入学时开始计算,适龄儿童亲生兄弟姐妹除外,下同)没有适龄儿童按地段生安排所属招生地段学校入学的,可根据“人户一致”按地段生就近安排学位,否则统筹安排学位入学。相关疑问如下,希望能给予明确答复:
1、原业主子女在范罗冈小学旧校区就读,2016年户籍迁入怡福中学地段,2020年报名初中一年级时,已被景贤中学本部录取,该学生户籍地段是江门市怡福中学地段的,是否会认定为怡福中学该学位已被使用。
2、原业主子女2020年报名9月份入读初中一年级,2025年二手房子女报名入读初中一年级,是否在上述所说“且该房产单元前五年内(从入学时开始计算,适龄儿童亲生兄弟姐妹除外,下同)没有适龄儿童按地段生安排所属招生地段学校入学的”的5年内,可否根据“人户一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