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茂名C罗
留言日期:
2023-03-08
主题:
安全管理人员证跨区域使用问题
内容:
我在深圳取得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证(还在有效期内),目前来到江海企业上班,请问江海这边承认深圳的安全管理人员证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3-08
答复时间:
2023-03-10
答复单位:
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答复内容:

江海区应急管理局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市民反映的安全管理人员证可在江海区范围内使用,并每年在当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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