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HI85106
留言日期:
2023-04-07
主题:
公积金贷款
内容:
本人计划在鹤山共和购买一套二手房,因业主在工商银行共和支行还有部分尾款未交完商贷款(未用公积金贷款),而本人计划纯公积金贷款。请问此情况可否采用新政策第二顺位抵押权登记方式办理“带押过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4-07
答复时间:
2023-04-10
答复单位: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鹤山管理部
答复内容: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鹤山管理部回复:因原业主使用的是商业贷款,新业主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种情况的“带押过户”要同时满足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方可办理,涉及商业贷款的问题请详细咨询有关银行;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咨询公积金管理部,我们将根据咨询人的具体情况详细解答并提供优质服务。已电话告知咨询人,如再有疑问,请拨打住房公积金鹤山管理部电话0750-893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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