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eva
留言日期:
2024-04-16
主题:
劳动用工年假
内容:
我在现在单位工作了5年半,我本人2009年毕业,有14年以上工作经验。现在的单位是学校,属民办教育,执行民间非营利企业制度,我原来入职的时候,工作有寒暑假,后来学校转制,没有了寒暑假就变成双休。那时候加班可以调休的,是今年3月份开始取消。想问一下我的年假是否可以正常享受,正常该有多少天?因为我现在提出了离职,想了解一下能否在离职的时候扣减掉年假的天数。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16
答复时间:
2024-04-19
答复单位: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若劳动者享受年休假天数不足的,应由用人单位安排休假补足年休假天数或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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