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周周
留言日期:
2025-03-04
主题:
关于江门市工业用地地下空间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内容:
土地出让合同未明确是否收缴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江门市工业用地开发地下空间并转让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按什么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04
答复时间:
2025-03-06
答复单位: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海洋局)
答复内容:

关于市民咨询“江门市工业用地地下空间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若需要,按什么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目前我市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市区的工业用地地下空间除用作商服用途外,其他用途不需计收地价,若用作商服用途的,按照评估价与基准地价对比,择其价高者作为集体决策确定计收地价的基础依据。我局已与市民电话联系反映情况,市民已知悉。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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