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19-04-26
主题: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内容:
本人因需要在江门是新会区买房,在18年6月份将公积金及社保从广州转到江门缴纳,买房的时候是全部商业贷款,前段时间在网上看新闻说江门地区可以商转公,是需要公积金缴满一年才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还是现在就可以办理?需要去哪里办理?广州原账户的公积金是否可以转到现在的账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05-16
答复时间:
2019-05-16
答复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根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运用率低于90%的,可启动商转公贷款。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会管理部资金运用率高于90%,不能启动商转公贷款。若职工已在我区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的,可凭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会管理部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市民相关情况。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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