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余生
留言日期:
2020-01-15
主题:
关于江门市区“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出让价咨询
内容:
由于在江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到的《江门市区“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出让价暂行标准的通知(江府办[2011]2号)》显示为【已废止】状态 {http://www.jiangmen.gov.cn/gkmlpt/content/0/994/post_994711.html}。在2017年9月1日发布的《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江府〔2017〕19号)》五(一)只粗略提及到“三旧”改造的土地出让价格 。由于找不到其他关于江门市“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出让价详细计算公式或规定文件。现希望了解江门市最新“三旧”改造中旧村改造项目出让地价详细标准或有关规文。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1-15
答复时间:
2020-01-21
答复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局)回复:根据《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江府〔2017〕19号)第五(一)点规定:“自行改造的项目,在明确“三旧”单元规划后,经地价评估、集体决策和公示程序后,按市场价缴交或补偿土地出让价款,并将相关土地协议出让结果逐级报市自然资源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同时抄送当地审计部门。”我市旧村庄“三旧”改造土地出让价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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