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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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some
留言日期:
2020-06-22
主题:
起诉江门市勝坚集团江海怡景湾延迟交楼不合理理赔
内容:
本人和其他受害人一样于2018年5月3日购买江门市江海怡景湾,按照原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自2019年12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但由于开发商个人原因导致逾期了大半年先开始交付,因此给所有已经购买江海怡景湾的业主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难道不应该负起应有的责任?且开发商在没有经过和所有买受人协商,擅自定了简单的理赔,跟原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应理赔方案相差甚远!现收楼通知书书面上还写着2020年6月21日须收楼,否则2020年6月22日视作默认交付等字眼。此外还要起诉开发商于2018年在所有买受人支付给开发商房款首期款当天,开发商还以江门市蓬江康瑞物业代理为名提前代收每户业主的契税费用,而至今所有业主都还没有收到税收完税证明!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6-22
答复时间:
2020-07-07
答复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我局跟进处理该事项,开发商表示:1、为分流人群,因此开发商结合各栋情况分批次在不同日期进行收楼,实质上业主在指定日期内均可办理收楼手续;2、对于赔偿问题,双方合同及补充协议有相关约定,开发商亦一直积极面对和沟通,愿意与业主在双方合同的基础上进一步协商解决。因双方买卖涉及民事行为,若双方对合同仍存在争议,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处理;3、关于完税证明,据了解,康瑞代理公司与业主约定完税证明在交楼时统一移交给业主,开发商已将业主诉求转述康瑞代理公司,若业主需要领取可直接与康瑞代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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