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公租房
留言日期:
2020-06-24
主题:
关于公租房
内容:
如何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6-24
答复时间:
2020-06-26
答复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您好,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 具有本区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2.从初次就业起计,工作3年以内;3.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4.申请人及其家庭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同期政府公布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5.在本区工作满3个月并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已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申请人凭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窗口核实后符合要求的发放《新会区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人按要求填报《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并由居委会(用工单位)、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盖章确认后,带齐其余资料提交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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