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先生
留言日期:
2020-09-25
主题:
蓬江区居住就业入户
内容:
关于此前咨询的江门入户问题,你方并没有提及“居住就业入户”,且在“江门公安邑微警”公众号中并无该入户方式选项。 而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一)户口迁移。 3.居住就业创业入户。   (1)居住就业创业入户。全面放开“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取消参保要求、居住年限、就业年限、创业年限限制,在城镇社区居住、就业、创业的,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 群众应然可以根据居住就业而入户,但我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搜索平台上搜索“居住就业入户”的检索结果仅有另外(江海、新会、台山、鹤山)的办理指南,因此个人欲咨询在蓬江区办理“居住就业入户”的各种事宜(办事处、材料、流程、时间),且建议尽快完善在网络平台上的该项服务。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9-25
答复时间:
2020-09-27
答复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您好!符合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可同时申请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随迁。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 1、适用对象及申请条件:在江门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半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非本人自有合法产权住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的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此类入户必须征得租住住所产权人同意入户(立户)在该住所地址上,不得空挂在其他地址或社区集体户上。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按实际情况提供) 申请人、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入户地房屋产权人、入户地户主等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3)婚姻状况证明(按实际情况提供) 已婚需提供《结婚证》,未婚且已达婚龄的需提供本人《婚姻状况声明书》,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丧偶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内“婚姻状况”登记为“丧偶” (4)亲属关系证明(根据实际情况七选一)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独生子女证》 ③《收养证》 ④原户籍登记资料 ⑤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⑥DNA亲子鉴定证明 ⑦亲属关系公证书 (5)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就业入户需提供) 申请人在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凭证 (6)创业证明(创业入户需提供) 申请人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登记方式)满半年且提供创业地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7)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①工作单位分配或安排居住的住所 提供工作单位分配或安排居住住所的合法产权证件(《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及工作单位证明 ②租赁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产房等) 提供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或《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③个人租赁住所 提供租赁住所的合法产权证件(《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8)新增户内成员声明书(个人租赁住所入户需提供) 由入户地户主和入户地房屋产权人共同作出的《新增户内成员声明书》(注:要求声明人在业务受理窗口签字确认 (9)同意立户声明书(个人租赁住所立户需提供) 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可在其未立户的房产地址设立户口,由产权人填写《同意立户声明书》(注:要求声明人在业务受理窗口签字确认) (10)变更户主信息申请表(按需提供) 申请人(含随迁人)为广东省内户籍且非整户申请迁入的,并在户籍信息中是户主的,要求户主填写《变更户主信息申请表》。您可前往蓬江区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入户业务(也可通过“江门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谢谢!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