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回复: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向校园蔓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学生返校后学校实施严格管理,学生非必要不出校门,且学生返校后尽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实行校园严格管理是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临时性安排,并不是长期措施。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规定,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和实际防控需求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学生上课期间,如有特殊情况经审批后可离校,学生进出校门时须凭“放行条”、学生证或身份证,同时须检测体温、查验“粤康码”。
关于周六日及国庆中秋放假问题,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安排放假(国庆、中秋共放假4天,10月1日至4日),学生办理好有关手续后可以离校,学生回校时须按有关要求进行体温检测和查验“粤康码”。“粤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者可以进校。若有发热等症状,须按规定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我局已要求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切实提高学院管理水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科学、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管理方案,注重沟通细节,充分了解学生需求,及时把握学生的情绪、舆情变化,细致做好各项解释工作,服务好学生,营造有序、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