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红
留言日期:
2020-10-03
主题:
多次投诉共和时代春树里楼盘不退定金无果
内容:
多次投诉共和时代春树里楼盘不退定金的问题,政府回复总是说让我跟开发商协商处理,可是楼盘的小姐说她没权,又不肯提供上面领导的联系方式,打114也无法查询到开发商的联系电话。我又如何去沟通呢?说实话,个人认为,政府需要好好管制开发商要求买方签订认购书这个流程,认购书并不是什么正式购销合同,只是开发商作为可以理直气壮私吞买方定金的凭证。交定金可以开收据,为什么一定要签认购书?遇上我这种特殊情况,收不回货款,支付不起首付,难道就要让20000定金白白落到开发商口袋里了吗???恳请政府出面帮忙要回20000定金。开发商寄了文件过来,让我签字只退首付26789,不退20000定金。我还没签,我怕一签了,开发商又说我已经同意了只退首付,不退定金。希望相关部门作出合理的处理和判定,还我们平民百姓一个公道的解决方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0-03
答复时间:
2020-10-07
答复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回复:经了解,信访人可向开发公司申请退回26789元首付款项,需配合提交相关资料办理退款手续。信访人要求退回的20000元为购房定金,由于该费用属于经济合同纠纷,我局建议买卖双方根据认购书相关条款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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