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ophia
留言日期:
2021-01-27
主题:
毕业证丢失问题
内容:
本人于2013年于江门市棠下中学(原先的学校已与棠下中学合并)毕业,毕业证由于保管不善丢失,现想补办相关证明,请问应到哪个部门补办??需要申请补办证明的相关材料有哪些??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1-27
答复时间:
2021-01-27
答复单位:
江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规定:“中小学毕业证书遗失,只发学历证明书,不补发毕业证书” 其《学历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教育局验印的证明无效。建议市民联系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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