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余生
留言日期:
2021-02-15
主题:
关于养老金年审时间咨询
内容:
我父亲是在2020年3月4日进行了养老金年审,那么2021年年审期限是在2021年3月4日前还是在2021年3月31日前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2-15
答复时间:
2021-02-15
答复单位:
江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答复内容:

您好,建议在2021年3月4日前办理年审。实施全年年审后,退休人员只要两次年审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的可继续发放养老金。如超过12个月期限未年审的退休人员,社保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从第13个月起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待重新确认符合领取待遇条件时,予以补发及续发。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