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据介绍,先进制造业企业须为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申请纳入2026年度名单的企业,需同时满足多项条件:在江门市依法注册并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近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2025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均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从事制造业业务的企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应超过50%;申请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在申报安排上,新申请企业可于2026年10月起每月1日至10日,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据实填报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已列入2025年度名单且高企资格仍有效的企业,自2026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报的可自2026年9月起按同样时间窗口提交申请。企业一次申报审核通过后,即可按规定时限享受政策。
通知明确了分类施策的政策享受时限: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6年全年有效的,政策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资格在2026年内到期且未重新认定的,享受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样可享受至2027年4月30日。
办理流程方面,经省工信厅推送名单后,省税务局将录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企业在申报期内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申报时,即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加计抵减额。
通知同时对各县(市、区)相关主管部门提出要求:要加强部门联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简化企业申报流程;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政策宣传,力争辖区内每户高新技术制造业类企业都知晓政策,推动符合条件企业及时申报、应享尽享;要加强日常监管,对以虚假信息获取减免税资格、不再符合高企条件的企业,自不符合条件之月起停止享受政策并追缴已减免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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