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发布
安排逾5000万元保障各项措施落实
江门日报讯 (记者/何榕 实习生/朱伯熹 通讯员/陈晓君 朱苗欣) 6月21日,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答具体内容,介绍申请方式等。
《实施方案》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该区特色,额外提出6方面25条贯彻落实措施,聚焦关键环节,强化宏观政策调节力度,扎实稳住经济,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
值得一提的是,该区安排财政资金超5000万元用于保障《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能落实到位。这些措施涉及财政政策、货币金融政策、稳投资促消费政策、保能源安全政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保基本民生政策等方面。
财政政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融资担保费补贴等方面措施。其中,对今年在江门市范围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业务的江海区中小微企业,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的,给予当年支出担保费50%补贴;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开展符合国家、省、市支持及本区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竞赛,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总筹办经费5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资助。
货币金融政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重点企业金融对接等方面措施。其中,对进入创新积分200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江海区的江门分行或科技支行取得贷款,按当年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贴息,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新迁入江海区的分行级金融机构,按当年度财政贡献最高给予该金融机构100万元奖励。
稳投资促消费政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措施。其中,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的给予15万元奖励,未纳入的给予10万元奖励。在国家、省、市政策的基础上,出台区级汽车补贴政策;综合调整、落实房地产政策,充分释放市民住房消费潜力;举办促消费活动,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拉动消费增长。
保能源安全政策方面,从加快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大力实施电力市场化需求侧响应等方面着手,着力构建扎实的能源保障体系。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方面,着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平稳运行,稳住工业基本盘。其中,对新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50万元或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为广东省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广东省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保基本民生政策方面,在落实省、市保基本民生措施基础上,加大对居民保障性住房以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等保障机制的支持力度。其中,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工作,年内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超2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