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市长聂加伟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五届63次常务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听取审议相关事项。市领导李健中、赵群笑、林锡波、张镇就、陈文、朱立辉、潘蕊、胡国伟、陆芳等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传达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当前安全生产暨森林防火工作。
市长聂加伟要求各镇(街)、各部门:一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统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人财物统筹。二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三提升能力,加强应对突发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会议提出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巡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验收,提升应急安全意识;落实责任包干,严密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灭火工作。
会议还审议《鹤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办法(送审稿)》等,部署相关工作。市长聂加伟强调:
一要加强宣传发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争取市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这是一项为民利民的民生工程,方便居民生活,提升居民居住品质,让居民获得幸福感。
二是相关部门要加快落实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方案,做好指引和公示工作,让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三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必须要在做好楼宇评估的前提下进行,抓好隐患排查工作,切实保障楼宇安全。
根据新规,我市将对市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或者合法报批手续的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含四层)以上非单一业主的无电梯住宅增设电梯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
如何申请加装电梯?补助资金如何使用?马上看看
申请条件
本办法实施有效期内,经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验收,完成验收备案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可申请。
补助资金应如何使用?
补助资金由业主协商分配。
可通过以下方式分配:
(1) 按增设电梯出资比例分配补贴各业主;
(2) 作为电梯检测、维修资金使用;
(3) 对低楼层受影响的业主进行补贴。
如何申请?
申请人向所属镇(街)申请补助资金,所属镇(街)受理后将联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市财政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划拨款项;如审核不通过,市住建局将以函件告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提交申请的资料:
(1)《鹤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申报表》一式四份;
(2)增设电梯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3)增设电梯工程有关部门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备案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复印件各一份;
(4)领取补助资金的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