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胡晴晴) 零售药店作为深入社区的药品流通点,在疫情防控中具有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连日来,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药店充分发挥“监测哨点”作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城乡接合部、乡镇、工业区周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先后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专项督查以及城乡接合部、乡镇、工业区周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
截至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共对206家零售药店开展哨点监测情况督查,对7家未落实进门“三必须”的零售药店处以停业整顿7天或30天,对15家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零售药店检查情况通报到相关部门。
“我们也在不断规范人员信息报告,比如督促零售药店对进店顾客落实‘三查验’等。”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通过“广东省智慧药监疫情防控药店哨点监测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填报购买37种目录药品购买人员信息,对不配合登记的,一律拒绝销售相关药品。据悉,今年以来共收集26万条购药人员信息,报告发热人员、非绿码人员118人,均已通报并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