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00MB2C90442J/2020-00065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04-17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网络宣教培训活动的通知
江城管通〔2020〕107号
2020-04-20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网络宣教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0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

  网络宣教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疫情防控“不放松”,垃圾分类“不打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响应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对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加强广大师生的垃圾分类意识,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江门市教育局联合举办垃圾分类网络宣教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垃圾分类我先行

  二、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

  三、培训时间

  因全市师生人数较多,本次主题班会分年级分时段进行:

  (一)高三和初三:即日起——4月24日

  (二)高一高二及初一初二:4月25日——5月2日

  (三)小学:5月3日——5月11日

  (四)幼儿园:5月11日——5月20日

  四、培训内容

  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

  五、培训形式

  本次网络培训活动采用网络观看教学视频的形式开展,各师生可通过电脑录入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的途径观看视频(链接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市(区)教育部门要夯实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各地学校有序开展本次活动。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将垃圾分类网络培训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好本单位全体师生按时认真参与,提高垃圾分类意识。

  (二)创新形式、学以致用。各地学校要根据网络培训相关内容,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主题班(团、队)会、观后感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做垃圾分类的积极传播者和践行者。

  (三)严格考核、落实到位。各地各学校要加强组织,将广大师生参加网络培训工作落实到位。有关参加学习的情况将适时在全市通告。

  各地各学校有关落实情况请于5月22日前报江门市教育局(联系人:潘东华)。

  附件:垃圾分类网络培训视频链接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江门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7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人:李洛瑶,联系电话:3835646,邮箱:jmcghwk@163.com;市教育局联系人:潘东华,联系电话:3503951,邮箱:jmbjs@126.com)



附件:

1.附件:垃圾分类网络宣教培训视频链接.doc